政策|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通知
2021-10-09 1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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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的通知

 

应急消〔2021〕164号

 

为全面加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防范工作,消防救援局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教训以及一线消防监督检查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可能引发火灾风险以及火灾蔓延扩大风险,研究制定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

 

在此,新能众维电力小编根据此《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整理出其中有关电气火灾及安全方面的风险及检查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

 

 

 

一、起火风险

(二)电气火灾风险

1.文物建筑配电室内堆放杂物,配电箱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使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2.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或未与窗帘、垂幔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

3.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气产品以及电气线路。

4.文物建筑内冬季违规采用电暖气、电褥子取暖。

5.文物建筑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显示屏、灯箱、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载。展示柜内的照明未采用冷光源。

7.未按要求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未定期检测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

8.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违规在文物建筑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将蓄电池带至文物建筑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未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四)其他起火风险

部分文物建筑长期作为民居、粮仓、教室、办公场所等用途或者被开发为旅馆、饭店、作坊等生产经营性场所,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等未严格落实文物建筑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三、主要场所火灾风险

(二)大殿、偏殿等主要建筑

1.道馆、庙堂、大殿内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未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电气产品保持安全距离。

2.照明、展览背景灯光长时间通电和超年限使用。

 

(四)文物建筑单位宿舍

2.工作人员、僧人、居士在宿舍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五)举办大型活动现场

2.举办大型活动现场布置施工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屏幕、灯箱等用电设备超出线路荷载,电气线路敷设、连接不规范,活动结束未及时断电等。

 

 

 

 

 

 

 

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一、检查消防安全管理

 

资料档案抽查重点: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

 

现场实体抽查重点:

4.抽查是否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占用防火间距、私搭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

 

二、检查火灾危险源

(二)用电情况

资料档案抽查重点:

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2.查看电气线路、防雷设施的设计、敷设、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

 

现场实体抽查重点

1.询问电工是否会根据相关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分析判断电气故障,是否知晓火灾时不应关闭消防电源。

2.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使用漏电流模拟设备测试剩余电流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使用红外测温仪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违规设置架空电线;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用电外是否违规设置有其他用电行为;展示柜内的照明是否采用冷光源;是否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是否与用电负荷相匹配;明敷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雷击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其配电线路接地线与防雷装置是否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

6.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7.文物建筑内冬季是否违规采用电暖气、电褥子取暖;文物建筑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措施。

8.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违规在文物建筑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将蓄电池带至文物建筑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三、检查重点场所及部位

(一)大殿、偏殿等建筑

2.照明、背景灯具设置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抽查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识。太平池、消防水缸等辅助消防用水设施、容器储水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殿内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是否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电气产品保持安全距离。

 

(二)文物库房等仓库

1.查看仓库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装饰物,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是否违规穿越或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是否采取穿管保护措施。开关箱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落实拉闸断电。

2.检查仓库是否违规使用电炉、电暖气等电加热器具;查看灯具是否安装防护罩。

 

(三)外租商户和居民、宗教、工作人员居住生活建筑

2.抽查照明灯具设置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使用电暖器、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五)建筑周边及室外

3.建筑外墙的装饰灯具、电气线路是否出现老化现象。

 

 

 

 

 

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试行)

 

 

 

一、起火风险

(二)电气火灾风险

1.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以及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及白炽灯、卤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2.电气线路未正确选择导线类型、未穿管保护,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老化、绝缘层破损以及过热、锈蚀、烧损、电腐蚀等问题,配电线路未设置与电气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3.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源插座、电器开关、照明灯具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或靠近可燃物时未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4.弱电井、强电井及吊顶内存在强、弱电线路交织敷设、共用配电箱等问题,电井内及配电装置周围存在可燃物。

5.临时布置的活动场所现场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连接不规范。

6.馆内违规采用电暖气、电褥子取暖。

7.除必须持续通电的设备外,其他用电设备在闭馆后未采取断电措施。馆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8.建筑防雷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古树名木未设置防雷设施。

9.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违规在博物馆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将蓄电池带至馆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未与博物馆保持安全距离。

三、重点部位火灾风险

(一)陈列展览厅

2.安防监控设施的强、弱电气线路敷设方式不规范。

3.用于宣传、展示的多媒体显示屏、电子沙盘模型等电器设备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展柜内设置非冷光源灯具,灯具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措施,线路接头未使用接线盒等连接方式。展柜底部安装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5.新型高科技智能化展品安全性能不稳定,易产生故障引发火灾。

6.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展厅违规设置配电箱,照明灯具安装及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影视厅及互动体验室

2.电气设备持续使用以及大型体验设备瞬时用电量大易造成过负荷等问题。

(三)藏品库

5.藏品库内灯具未安装防护罩;违规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堆放可燃藏品,且未与可燃藏品保持安全距离;违规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器具。

 

 

 

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二、检查火灾危险源

(二)用电情况

 

资料档案抽查重点:

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2.查看电气线路、防雷设施的设计、敷设、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

现场实体抽查重点:

1.询问电工是否会根据相关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分析判断电气故障,是否知晓火灾时不应关闭消防电源。

2.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使用漏电流模拟设备测试剩余电流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使用红外测温仪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

4.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正常用电外,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用电行为;是否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是否与用电负荷相匹配;明敷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雷击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其配电线路接地线与防雷装置是否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

6.配电箱接地设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存在可燃物。

7.馆内冬季是否违规采用电暖气、电褥子取暖;馆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措施。

8.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违规在馆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将蓄电池带至馆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博物馆保持安全距离。

三、检查重点场所及部位

(一)陈列展览厅

3.是否违规设置各类易燃可燃物挂件或装饰造型,是否违规在可燃物上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4.展位宣传箱牌等加装的亮化灯具、显示屏和灯箱等用电设备是否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情况,临时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展柜内照明是否采用冷光源灯具。

7.博物馆建筑的展厅内是否设置应急照明。

8.展柜内陈列照明是否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灯具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线路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盒等连接方式。展柜底部安装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0.文物建筑内的博物馆展厅是否违规使用白炽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二)影视厅及互动体验室

2.核查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与幕布、软包等装饰装修材料是否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3.用于教育和展示的多媒体显示屏、电子沙盘模型、放映设备、幕布及机房处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投影仪、音响和特殊大型科技体验设备等电气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三)藏品库

4.电源开关是否统一安装在藏品库房总门之外,是否设置防剩余电流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是否穿金属保护管暗敷,照明灯具是否按要求安装防护罩。

5.是否违规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移动式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照明灯具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是否小于安全距离。

6.是否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七)重要设备用房

查阅竣工图纸,抽查设备用房位置和使用功能有无变化;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坏,安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放易燃可燃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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